艺术与传媒学院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根据学校《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地大校办字〔2009〕45号文)(见附件一,以下简称“推免生方案”)文件,艺术与传媒学院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学术型推免类名额为36名(其中:校内26名,外推10名)、专业学位推免类名额为7名(其中:校内5名,外推2名)。

专业学位研究生是指凡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或备案的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从2010年起开通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国家统一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专业学位硕士证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享受在校研究生同等待遇并纳入研究生的奖助学金体系。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08〕41号)精神,学校给予获得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留校”资格的所有推免生提供学业奖学金,并根据实际“留校”人数,按各50%的比例确定第一年获一、二等奖学金人数。

二、艺术与传媒学院推免生指标分配:

1、学术型10个外推名额,将适当考虑专业平衡后在全院范围内排序推荐。

2、专业学位2个外推名额,原则上在艺术设计专业内产生。

3、学术型24个校内推免生指标分配到各专业,具体为: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4个,艺术设计专业15个(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资讯艺术设计方向和数字动画方向各5个),音乐学专业5个(音乐制作与传播方向3个、音乐表演与传播方向2个)。

4、专业学位4个校内推免生指标分配给艺术设计专业,其中:环境艺术设计方向2个、资讯艺术设计方向1个、数字动画方向1个。

5、根据学校推免生方案第二条第四款精神,学院将用3个内推指标(其中学术型2个、专业学位1个)作为机动指标,推荐具有特殊专长或者具有突出培养潜能的学生为本校推免生。未用完的指标将用于外推和学校专项计划推免生比较多的专业。此项工作由学院推研领导小组直接组织,其评审结果及主要推荐理由须公示。此项指标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

三、按照学院2010届本科毕业生截止到2009年9月27日的课程成绩,划定院内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范围:

1、广播电视新闻学,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20人。

2、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15人;

艺术设计(资讯艺术设计方向),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15人;

艺术设计(数字动画方向),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15人。

3、音乐学(音乐制作方向),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10人;

音乐学(表演方向),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10人。

4、学院鼓励具备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外校推免生和学校“学科交叉”、“创新人才”、“西部计划”、“留学计划”、“支教计划”等专项推免生。申请外推和上述专项计划的推免生不受专业排名的限制。

四、学院28个院内推免生指标,严格按照学业成绩占80%、专家考核成绩占10%、综合奖励与社会工作占10%的比例,核定推荐总成绩(成绩计算量化表见附件二),并分专业进行综合排序,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推满为止。

其中,综合奖励与社会工作考核由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专家考核及推免生面试工作分专业进行,由各系负责人主持,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成员及全体院内相关专业研究生导师参加。

五、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类推免生必须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免为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表》,表格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下载中心—学籍与信息科类)。

2.申报推免生的学生(含所有类别)于9月28日前向学院学生工作组提交正式申报表,同时附上证明自己成绩和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证明材料不予加分。9月28日以后不再接收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3.9月29日,学院学工组对学生综合奖励与社会工作项目予以加分。

4.9月29-30日,各系负责组织学生进行面试,确定专家考核成绩,并上报学院。

5.学院于9月30日前根据学校规定完成推免排序工作,按下达指标的120%确定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一周。公示内容包括推免生名单、类型及推荐依据,确无异议后于10月17日前送教务处。

6.申报“学科交叉”、“创新人才”、“西部计划”、“留学计划”、“支教计划”的同学,必须于9月30日前将申请及相关材料送各学院,由学院统一交送学校教务处。10月10日左右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7.对获得外推资格的学生,10月20日前不能按时确定接受单位者,该项指标作废,被推荐学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8.全部推免生名单经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在全校张榜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即定榜。

六、学院成立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健友

副组长:徐 胜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帅 斌 向东文 刘星彦 刘秀珍 余瑞祥 李 梦 张梅珍 周 莉 赵 飞 喻继军

七、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09年9月27日

附件一:学校《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地大校办字〔2009〕45号)

附件二:艺术与传媒学院2010届推免生成绩计算量化表

附件三: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附件一

中国地质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地大校办字〔2009〕45号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为圆满完成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精神,结合地大发〔2009〕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2.学习成绩优秀,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截止到2009年9月24日,无不及格课程(含公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较高,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应当通过TEM4,下同。主修其它小语种的成绩参照执行);身体健康并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推荐原则及要求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透明地开展此项工作。

2.按照教育部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应从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中遴选。

3.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地大发〔2009〕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各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组长。各学院推免生综合排名方案应预先告知全体学生,在计算学生综合排名时,按学业成绩占80%,专家考核成绩占20%的比例,核定推荐总成绩。各学院的专家考核方案须按照文件规定“根据专业基础和创新能力、科研能力、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创新学分及综合表现”进行逐项评分,公示后,提交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查,教务处备案。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合推荐,学院、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该类学生名额占学院推免生指标,由学院统筹安排,学校不另分配指标。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

5.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广州军区驻湖北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与学校协商,计划在国防生中通过推荐免试为广州军区培养少量硕士研究生。国防生申请参加各类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需经学校“国防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审批。

6.定向培养的学生申请参加各类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须有定向单位同意推免或与定向单位解除定向协议的公函,并经校学工处审批。

7.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推免生名额中有一定比例的学生推荐到校外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见表2,各学院2010届推免生名额分配表),各学院应积极帮助、指导学生联系招生单位,10月20日前不能按时确定接受单位者,该项指标作废,被推荐学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学校鼓励各学院与兄弟院校进行推免生交流,多吸纳其它学校的优秀生源。

8.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5号)规定:“2010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是指凡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或备案的专业学位类别与领域,从2010年起开通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国家统一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专业学位硕士证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享受在校研究生生同等待遇并纳入研究生的奖助学金体系。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别或领域有:工程硕士(含16个领域)、法律硕士、艺术硕士。详见表1。

表1 中国地质大学接收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类别(专业)

学 院

专 业

学 院

专 业

地学院

430116测绘工程

珠宝学院

550108艺术设计

地学院

430118地质工程

材化学院

430105材料工程

资源学院

430118地质工程

材化学院

430117化学工程

资源学院

4301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信工学院

430116测绘工程

工程学院

430114建筑与土木工程

机电学院

430102机械工程

工程学院

430118地质工程

机电学院

430109电子与通信工程

工程学院

430125安全工程

机电学院

430111控制工程

地空学院

430118地质工程

计算机学院

430112计算机技术

环境学院

430115水利工程

政法学院

410200法律硕士(法学)

环境学院

430130环境工程

艺媒学院

550108艺术设计

我校推荐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的具体名额见“各学院2010届推免生名额分配表”(表2)。

9.获得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仍应努力学习,学校研究生院将根据国家政策,在第八学期对推免生进行包括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在内的全面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10.获得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本科毕业前因违纪受到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

1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发给就业协议书,不参加本科生毕业分配,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

12.各类推免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考信息,详细情况请见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13.各类推免生必须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免为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表》,表格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下载中心—学籍与信息科类)。

三、推荐名额分配

1.“学科交叉”指标20个。为加强学科建设,学校鼓励学生校内流动,跨学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专门安排有“学科交叉”推免生指标。学校鼓励在地质学与地球物理、地球化学与环境科学、资源勘查与经济学、石油工程与地球物理等学科、专业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同时鼓励学生自行申报跨学院的学科交叉。凡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CET4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艺术类专业适当放宽),品行端正,毕业时能通过审核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学生,可自愿申报并经所在学院推荐,将相关材料送教务处,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面试评审确定。

2.“创新人才”指标20个。学校单独安排“创新人才”推免生指标。凡在创新活动(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大学英语竞赛、全国“挑战杯”竞赛、全国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文艺作品、体育竞赛、科技论文、科技创新、专利发明等)中有突出表现、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可自愿申报并经学院推荐,将相关材料送教务处,由学校统一安排面试答辩。被推荐的学生必须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2.3以上,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艺术类专业及创新成果非常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品行端正,毕业时能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创新成果真实、可靠,有相关证明材料。

3.“西部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指标25个。其中5个指标定向招收新疆、西藏籍且研究生毕业后愿意回原籍工作的少数民族学生。为鼓励我校学生到祖国西部建功立业,根据中地大(汉)办发〔2003〕035号文件精神,学校在今年的推免生指标中,安排“西部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指标(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凡品行端正、学习成绩良好,且通过学校大学英语(四)的课程考试,毕业时按学校规定能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有志西部服务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推荐,将相关材料送教务处,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面试评审确定。

取得“西部计划”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与用人单位及学校签定协议。学生完成理论学习后,可到用人单位实习,结合用人单位的科研或生产任务,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该类研究生毕业后回协议单位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

4.“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出国攻读博士研究生”计划指标5个(以下简称“留学计划”)。根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教外厅〔2007〕1号)精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在“985”高校和部分“211”高校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选派的重点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生物、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

“留学计划”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截止到2009年9月24日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2。

(3)托福考试成绩达到100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5。

(4)申请人为我校201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国防生、定向生除外)。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集中面试,择优选拔5名学生等额向学校出国留学评审委员会推荐。面试时提交了国外院校入学通知书的申请者将优先获得推荐资格。

获推荐资格的5名学生需选择有出国留学经历且具高级职称的我校教师为国内联系人和合作导师,并应积极与教育、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院校联系,取得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并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学校出国留学评审委员会于2010年3月份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非本人原因而无法出国留学的学生,经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学校保留其推免生资格,转为攻读校内相关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5.“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12届研究生支教团”指标4个(指标单列,以下简称“支教计划”)。凡达到学校推免生推荐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报,学校组织单独的支教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报学生资格进行审查,组织面试,择优遴选。

6.“李四光计划”指标28个。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李四光本科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地大发〔2007〕21号)规定:入选“李四光计划”的学生修满学校规定的200个学分可以本科毕业,其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外语成绩达到公共英语六级(或TOEFL成绩达到90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0)以上的学生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学科研究方向和导师。留校与外推比例各占50%。

以上6项,除李四光计划与公派出国留学计划有留校和外推指标外,其余均为留校指标。

7.“专业学位研究生”指标100个。留校比例约为70%,外推或校内跨学科推荐比例约为30%。

8.各类基地班、实验班单列的指标数不能与所在学院其他指标数混合使用。各类基地班、实验班如有多余的指标,由学校收回另行分配。学校允许各学院将留校指标转为外推指标使用,但外推指标不得转为留校指标使用。

表2 各学院2010届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类别/学院

学术型推免类

专业学位推免类

名额

其中留

校人数

其中外

推人数

名额

其中留

校人数

其中外

推人数

地质学理科基地班

23

18

5

0

0

0

资源勘查工程基地班

17

14

3

0

0

0

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实验班

11

9

2

0

0

0

地质工程实验班

8

6

2

0

0

0

地质与地球物理实验班

13

10

3

0

0

0

地学院

29

21

8

6

6

0

资源学院

45

33

12

10

10

0

材化学院

29

20

9

6

6

0

环境学院

21

15

6

4

4

0

工程学院

54

39

15

12

10

2

地空学院

21

15

6

5

5

0

机电学院

59

43

16

13

11

2

经管学院

53

38

15

11

0

11

经管学院全英语班(另加)

5

5

0

外国语学院

11

6

5

2

0

2

信工学院

30

22

8

6

4

2

数理学院

16

12

4

3

0

3

体育课部

4

3

1

1

0

1

珠宝学院

16

12

4

3

2

1

艺媒学院

36

26

10

7

5

2

政法学院

14

10

4

4

3

1

马克思学院

2

1

1

1

0

1

计算机学院

27

20

7

6

4

2

总人数

544

398

146

100

70

30

四、推荐程序

1.各学院应在9月30日前向学生公布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完成推免排序工作。按下达指标的120%确定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一周。公示内容包括推免生名单、类型及推荐依据,确无异议后于10月17日送教务处。

2.申报“学科交叉”、“创新人才”、“西部计划”、“留学计划”、“支教计划”的同学,必须于9月30日前将申请及相关材料送各学院,由学院统一交送学校教务处。10月10日左右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李四光计划”推免学生,由本人在10月1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申请及成绩单、自主学分、接收单位接收函等证明材料。

4.全部推免生名单经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在全校张榜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即定榜。

五、接收程序

1.接收推荐免试生包括两个部分:接收本校推免生和接收外校推免生。教育部规定的校际交流高校名单及名额,请在相关高校网站下载。

2.各类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到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所在学校参加复试,确定导师,有关复试的表格请登录相关高校网站下载。

3.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应在10月21日前完成,接收推免生的名单必须于10月22日前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有关接收工作的其它问题,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

六、收费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08〕41号)精神,学校给予获得两个类型“留校”资格的所有推免生提供学业奖学金,并根据实际“留校”人数,按各50%的比例确定第一年获一、二等奖学金人数。学校层面的推免生奖学金比例见表3。本次所有学业奖学金除对“西部计划”的研究生给予三年(三年毕业)或两年(两年毕业)资助外,均只对“留校”研究生给予第一年的资助,研究生二、三年级的奖学金按照地大校办字〔2008〕41号文件进行评选和执行。有关具体情况见表3:

表3 接收“留校”学术型推免生奖学金分配方案

学院(类别)

一等奖学金比例

(按实际“留校”人数计算)

获得

奖学金年限

创新人才

50%

第一年

学科交叉

50%

第一年

西部计划

100%

三年(二年)

留学计划

50%

第一年

支教计划

50%

第一年

李四光计划

100%

第一年

在办理接收外校推免生过程中,各学院须向被接收人说明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相关政策。

七、成立201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焰新

副组长:欧阳建平 傅安洲

成 员:胡明安 汤志勇 诸克军 杨堂荣 殷坤龙 杨 伦 王林清 喻芒清 王 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杨 伦(兼) 电话:67885003 67885007

主题词:研究生 免试推荐 方案 通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

2009年9月25日印发

共印6份

附件二

艺术与传媒学院2010届推免生成绩计算量化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评分项目

级别

分值

学业成绩

(80%)

按照平均学分绩点换算

学业成绩=60 +(平均学分绩点-1)ⅹ10

专家考核成绩

(10%)

1.由各系组织专家对学生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核英语水平、发表文章与作品情况、参加专业竞赛获奖情况、学术活动与科技创新等。

2.艺术类专业学生的英语成绩达到国家四级水平、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学生的英语成绩达到国家六级水平,专家考核成绩最少为60分;英语成绩未达到以上要求的,专家考核成绩最高为80分。

综合奖励

与社会工作

(10%)

社会工作

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助理班主任;校、院团学联、社团联主席团成员

8

院学生党支部委员;校、院团学联正副部长;学校社团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

4

班委其它成员

1

奖励与荣誉

(奖学金类项目按每项0.5分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党员等综合类奖励

国家级

20

省部级

10

校级

2

院级

1.5

单项奖励(含五四评优单项优秀奖等,不含与专业相关的比赛获奖,不含学术性质的奖励)

国家级

10

省部级

5

校级

1.5

院级

1

优秀集体或团队主要负责人

国家级

10

省部级

5

校级

2

院级

1.5

总成绩 = 学业成绩×80% + 专家考核成绩×10% +(∑综合奖励)×10%

备 注:

1.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两位;

2.重修通过成绩按60分计算;

3.表中未列项目参照表中已列项目执行;

4.本方案由院教务科、学工组负责解释。

附件三:

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研[20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我部决定自2009年起,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范围。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核心,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整体规划、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分类指导、协同发展,确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

(一)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

当前,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日新月异,职业分化越来越细,职业的技术含量和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专门人才的需求呈现出大批量、多规格、高层次的特点。世界各国高等教育都主动适应这种变化,积极进行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调整,大力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竞争力。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研究生教育必须要增强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力度,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

(二)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经过30年的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总体实力不断增强,建立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结构比较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有质量保证的研究生培养制度。长期以来,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主要是培养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能力的教学科研人才。但随着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硕士研究生的就业去向已更多地从教学、科研岗位转向实际工作部门。从世界研究生教育发展状况来看,硕士研究生教育基本是以面向实际应用为主,教学科研人才更多是来源于博士研究生。为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更好发展,必须重新审视和定位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硕士研究生的类型结构,逐渐将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实现研究生教育在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等方面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的需要。

我国自1991年开展专业学位教育以来,专业学位教育种类不断增多,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增强,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学位教育既要培养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满足他们在职提高、在岗学习的需要,也要培养应届本科毕业生,满足他们适应社会发展、提高专业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需要。根据不同培养对象,学习方式可以全日制攻读,也可以非全日制攻读。目前,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在职人员攻读比例偏大、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比例偏小,在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开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对于完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能力、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新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

(一)科学定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要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必须科学确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合理定位,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培养理念,改革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

(二)教学要求

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要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学习年限一般2年,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要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可以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建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三)实践要求

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要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合作建立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改革创新实践性教学模式。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要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四)学位论文

要正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字数,可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特点和选题,灵活确定。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三、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有关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到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学术型学位人才培养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两个重要方面,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要抓住机遇,着力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加强教学条件建设,统筹规划,积极促进专业学位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制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充分借鉴、吸收国际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创新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要重视构建和形成一支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师资队伍,建立健全合理的教学科研评价体系。要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包括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各个环节的专业学位质量保障体系。

(三)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切实加大投入,加强教学基础设施、案例库以及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要树立服务意识,为学生学习、实践、创业等提供良好条件。要充分调动社会、行业和有关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学校、院系和导师的作用,积极争取各方面资源,拓宽就业渠道。要建立和完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助办法。要不断推进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化发展,促进专业学位教育质量不断提高。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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