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补充规定

艺术与传媒学院

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补充规定

一、答辩前准备

1. 学生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于答辩前一周将定稿(及作品电子文档(可以是图片形式))提交导师、评阅人。

做好答辩准备。

将毕业设计(论文)定稿及附件1、附件2、查重报告带到答辩会场。

注:只有在取得答辩资格后才能参加答辩,取得答辩资格的每一位学生都要上台参加答辩。

2. 导师、评阅人

在学生答辩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书及评分(附件3、附件4)

将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书及评分(附件3、附件4)带到答辩会场。

导师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

3. 各系

确定各答辩会场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秘书。

布置好答辩会场。

各答辩会场提前一天公布答辩委员会组成(需注明职称)、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名单及顺序,并张贴。(格式见附件)

④答辩秘书职责:整理并填写论文附件5,协调答辩当天各项事务。

二、答辩总程序

1.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本答辩会场答辩委员会组成。

2.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取得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答辩顺序。(可简、可略)

3.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生答辩程序。

4.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生答辩开始并组织答辩进程。

5.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果。(可逐个宣布,可一个答辩单元时间宣布,可答辩结束时宣布,也可会后宣布)

6. 答辩总结。

三、学生答辩程序

1. 学生报告毕业设计(论文)( 8~10分钟)

2. 提问及学生回答问题(5~8分钟)

3. 答辩委员会评分。

4.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果。(可逐个宣布,可一个答辩单元时间宣布,可答辩结束时宣布,也可会后宣布)

四、说明

凡本补充规定中未规定的,均按教务处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