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学院接收2016年推免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接收2016年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我校接收2016年推免生章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1. 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2016年我院在新闻传播学、设计学、环境规划与设计3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和艺术设计、音乐、舞蹈(MFA)专业学位类型接收推免生51人,学制3年。具体见下表。

详情请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接收2016年推免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 学生申请。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9月28日当天晚12:00前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院会在2015年9月29日中午12点前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2015年9月30日中午12点前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1. 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 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

  2.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 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或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4.确定录取名单。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个工作日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学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复试或体检不合者不得列入待录取名单。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不再参加统考。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2.复试形式包括专业面试、英语面试、实践考核,其中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英语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实践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复试时间安排

(1)第一次面试:2015年9月28日9:00-12:00 14:00-17:00 (面试请务必提前加QQ群485682699,注明是推免生复试)。

(2)第二次面试:2015年10月8日下午14:00开始 。

  1. 复试地点

复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北区艺媒楼,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艺术设计(MFA)专业学位为16000元/年。

  1. 奖助学金

  1. 学业奖学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人.年。所有推免硕士生第一年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统考硕士生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分别占80%、20%(设计学)(新闻传播学、环境规划与设计、艺术设计(MFA)为70%、30%)。新生录取时根据入学考试初复试成绩评定,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等情况动态评定。

  2.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按照学校的部署评选,奖金20000元/人。

  3. 国家助学金: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按月发放)。

  4. 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5.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岗位。资助标准:硕士生300元/月,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1. 实行“助研”岗位津贴,鼓励导师为其指导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提供“助研”岗位,津贴不少于300元/月。

7.由社会力量在学校设有中国科学院奖学金、中国石化奖学金、中国石油优秀生奖学金、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福建马坑奖学金等供研究生申请。

六、信息公示公开

1.我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2.拟录取名单除在学院公示外,还将全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67883476 周老师 邮箱:yjs21@cug.edu.cn

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67885153,邮箱:yzb@cug.edu.cn,公共微信号:cugyzb

校纪委、监察处 电话:027-67884345,邮箱:jdtao@cug.edu.cn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