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结果公示
1.艺术与传媒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请见附件;
2.学院公示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7日17:00;
3.拟定学业奖学金根据招生人数进行最后确定。除学院公示外,最终拟录取名单还需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录取名单及奖学金等级以最终录取名单为准;
4.若有疑问,请于4月7日下午17:00前向艺术与传媒学院提出;
5.若有放弃,请于4月7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声明提交至艺术与传媒学院1203办公室;
6.请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尽快到艺媒楼1207办公室领取政审调档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政审、调档、签订委培协议等手续,所有材料请通过邮政EMS寄至我院。
(1)非应届统考生:请于4月20日前办理“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及档案寄送手续;
(2)应届考生:请于4月20日前寄送“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并将调档函提交给本科所在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档案可于7月寄往我校,9月15日截止收取档案;
(3)定向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定向到地区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无定向单位人员,可转档案)属于定向。我校招收的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的定向考生的培养经费,均由定向单位提供,且须于4月20日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7.联系信息
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请以邮政EMS方式寄送)
邮 编:430074
联 系 人:揭老师
电 话:027-67883476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