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学校《201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地大校办字〔2014〕30号文)(以下简称“推免生方案”)文件,艺术与传媒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名额为38名。
二、艺术与传媒学院推免生指标分配:
学院推免生指标原则上按照各专业(方向)2015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各专业(方向)。
1、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2015届本科毕业生人数64人,推免生指标分配8个。
2、艺术设计专业2015届本科毕业生人数161人,推免生指标分配20个。其中:环境艺术设计方向8个、资讯艺术设计方向6个,数字动画方向6个。
3、音乐学专业2015届本科毕业生人数82人,推免生指标分配10个。其中:音乐制作与传播方向5个、音乐表演与传播方向5个。
三、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合推荐,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该类学生名额占学生所在专业(方向)推免生指标,学院不另分配指标。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
四、按照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生截止到2014年9月9日的课程成绩,按各专业(方向)分配推免生指标的200%划定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范围:
1、广播电视新闻学,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16人。
2、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16人;
艺术设计(资讯艺术设计方向),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12人;
艺术设计(数字动画方向),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12人。
3、音乐学(音乐制作与传播方向),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10人;
音乐学(音乐表演与传播方向),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的专业前10人;
4、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上述范围之外的,学院不接受其申请。
5、学院鼓励具备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学校“创新人才”、“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生。申请上述专项计划的推免生不受专业排名的限制。
五、学院38个推免生名额,严格按照学业成绩占80%、专家面试成绩占10%、奖励加分占10%的比例,核定推荐综合成绩,并按专业(方向)进行综合排序,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推满为止。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专家面试成绩*10%+奖励加分*10%。
学业成绩为前三年所学课程(不含公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为方便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将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转换公式为:60+(平均学分绩点-1)*10。专家面试主要考评学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力、英语水平等。奖励加分按照学校规定的加分细则执行。
专家面试及奖励加分工作分专业(方向)进行。统分工作及成绩发布由学院教务科负责。根据学校规定,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原则上不得超过按专业(方向)学业成绩排名3位。
六、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推免的学生必须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同时填报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奖励加分申请表。
2、申报推免生的学生于9月10日17时前向学院学工组提交正式申报表、奖励加分申请表,同时附上证明自己成绩和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证明材料不予加分。逾期不再接收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3、9月12日前,各专业(方向)负责对学生奖励予以加分,确定加分成绩,同时组织专家对学生进行面试,确定专家面试成绩,并上报学院。
4、学院于9月13日前根据学校规定完成推免排序工作,按下达指标的120%确定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免生名单及推荐依据、综合分数,确无异议后于9月15日前送学校教务处。
5、申报学校“创新人才”、“研究生支教团”的同学,必须于9月9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学院学工组,由学院统一交送学校教务处。9月12日左右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接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1、接收复试:报考本学院相关专业的,接收过程的面试工作与推荐过程的综合考核工作同时进行。拟报考外校的,根据报考学校要求参加复试。
2、接收程序:9月28日起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报考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可同时填报三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更改。报考我校并已通过复试的考生需根据接收学院的要求按时完成志愿填报、接受复试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的完整过程,方为正式接收。报考外校的,需取得复试通知后到报考学校复试,复试通过后接受待录取通知方为正式接收。推免生仅可接收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八、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被我校接收的2015级推免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和6000元/年的助学金。
九、学院成立201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健友
副组长:徐 胜 喻继军
成 员:孟 霞 廖启鹏 杨 喆 刘 军 张 理 赵 飞
王凤侠 周 华 刘庆庆 揭 俐
十、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4年9月10日
附件1:学校《201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地大校办字〔2014〕30号)
附件2: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奖励加分表.docx
附件3:艺术与传媒学院学生奖励加分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