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与传媒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见附件。
2.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起10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如放弃拟录取,请在5月23日上午 12:00 前提交书面材料至艺术与传媒学院1211办公室。
4.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在5月23日上午 12:00 前向艺术与传媒学院提出。
5.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往届生档案须于5月30日前转至学院,应届生可于硕士毕业后、博士入学前转档案;委培生、在职少骨生等定向就业学生无须转档。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6.联系信息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寄材料请以邮政EMS寄送,其他快递不收)
邮编:430074 联系人:喻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83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