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学院
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补充规定
一、答辩前准备
1. 学生
①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于答辩前一周将定稿(及作品电子文档(可以是图片形式))提交导师、评阅人。
②做好答辩准备。
③将毕业设计(论文)定稿及附件1、附件2、查重报告带到答辩会场。
注:只有在取得答辩资格后才能参加答辩,取得答辩资格的每一位学生都要上台参加答辩。
2. 导师、评阅人
①在学生答辩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书及评分(附件3、附件4)。
②将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书及评分(附件3、附件4)带到答辩会场。
③导师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
3. 各系
①确定各答辩会场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秘书。
②布置好答辩会场。
③各答辩会场提前一天公布答辩委员会组成(需注明职称)、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名单及顺序,并张贴。(格式见附件)
④答辩秘书职责:整理并填写论文附件5,协调答辩当天各项事务。
二、答辩总程序
1.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本答辩会场答辩委员会组成。
2.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取得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答辩顺序。(可简、可略)
3.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生答辩程序。
4.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生答辩开始并组织答辩进程。
5.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果。(可逐个宣布,可一个答辩单元时间宣布,可答辩结束时宣布,也可会后宣布)
6. 答辩总结。
三、学生答辩程序
1. 学生报告毕业设计(论文)( 8~10分钟)
2. 提问及学生回答问题(5~8分钟)。
3. 答辩委员会评分。
4.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果。(可逐个宣布,可一个答辩单元时间宣布,可答辩结束时宣布,也可会后宣布)
四、说明
凡本“补充规定”中未规定的,均按教务处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