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校领导同意,现将《2009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2009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为圆满完成2009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精神,结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地大校办字〔2005〕56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2009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2.学习成绩优秀,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截止到2008年9月20日,无不及格课程;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应当通过TEM4,下同。主修其它小语种的成绩参照执行);身体健康并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推荐原则及要求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透明地开展此项工作。
2.按照教育部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应从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中遴选。
3.推荐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地大校办字〔2005〕56号)的规定执行,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各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组长。在计算学生综合排名时,按学业成绩占80%,专家考核成绩占20%的比例,核定推荐总成绩。各学院的专家考核方案要提交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查,教务处备案。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合推荐,学院、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该类学生名额占学院推免生指标,学校不另分配指标,由学院统筹安排。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进行公示。
5.根据部队建设的需要,经广州军区驻湖北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与学校协商,计划在国防生中通过推荐免试为广州军区培养少量硕士研究生。国防生申请参加各类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需经过学校国防办审批。
6.定向培养的学生申请参加各类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须有定向单位同意推免或与定向单位解除定向协议的公函,并经校学工处审批。
7.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推免生名额中有一定比例的学生推荐到校外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见“各学院2009届推免生名额分配表”),各学院应积极帮助、指导学生联系招生单位,10月20日前不能按时确定接受单位者,该项指标作废,被推荐学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学校鼓励各学院与兄弟院校进行推免生交流,多吸纳其它学校的优秀生源。
8.获得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仍应努力学习,研究生院将根据国家政策,在第八学期对推免生进行包括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在内的全面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9.获得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因违纪受到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
10.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再参加本科生毕业分配,并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
11.各类推免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考信息,详细情况请见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
12.各类推免生必须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09届本科毕业生推免为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表》,表格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下载中心—学籍与信息科类)。
三、推荐名额分配
1.“学科交叉”指标20个。为加强学科建设,学校鼓励学生校内流动,跨学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专门安排有“学科交叉”推免生指标。学校鼓励在地质学与地球物理、地球化学与环境科学、资源勘查与经济学、石油工程与地球物理等学科、专业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同时鼓励学生自行申报跨学院的学科交叉。凡学习成绩优秀,CET4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艺术类专业适当放宽),品行端正,毕业时能通过审核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学生,可自愿申报,经所在学院推荐,将相关材料送教务处,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面试评审确定。
2.“创新人才”指标20个。学校单独安排“创新人才”推免生指标。凡在创新活动(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大学英语竞赛、全国“挑战杯”竞赛、文艺作品、体育竞赛、科技论文、科技创新、专利发明等)中有突出表现、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可以自愿申报,学院推荐,将相关材料送教务处,由学校统一安排面试答辩。被推荐的学生必须学习成绩优良,CET4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艺术类专业及创新成果非常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品行端正,毕业时能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创新成果真实、可靠,有相关证明材料。
3.“西部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指标30个。为鼓励我校学生到祖国西部建功立业,根据中地大(汉)办发〔2003〕035号文件精神,学校在今年的推免生指标中,安排“西部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指标(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凡品行端正、学习成绩良好,且通过学校大学英语(四)的课程考试,毕业时按学校规定能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有志西部服务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推荐,将相关材料送教务处,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面试评审确定。
取得“西部计划”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与用人单位及学校签定协议。学生完成理论学习后,可到用人单位实习,结合用人单位的科研或生产任务,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该类研究生毕业后回协议单位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
4.“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出国攻读博士研究生”计划指标5个(以下简称“留学计划”)。根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教外厅[2007]1号)文件精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在“985”高校和部分“211”高校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选派的重点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生物、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
“留学计划”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截止到2008年9月19日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
(3)托福考试成绩达到580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0。
(4)申请人为我校200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国防生、定向生除外。
(5)身心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集中面试,择优选拔5名学生等额向学校出国留学评审委员会推荐。面试时提交了国外院校入学通知书的申请者将优先获得推荐资格。
获推荐资格的5名学生需选择有出国留学经历,具高级职称的我校教师为国内联系人和合作导师,并应积极与教育、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院校联系,取得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并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学校出国留学评审委员会于2009年3月份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非本人原因而无法出国留学的学生,经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学校保留其推免生资格,转为攻读校内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获“留学计划”资格的学生将作为学校后备教师进行管理。
5.研究生支教计划指标4个。具体标准、要求和选拔办法由校团委负责制定。
以上5项均为校内推免生指标。
6.各学院推免生名额
各学院2009届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学院(类别)
| 名额
| 校内
| 外推
| 地球科学学院
| 35
| 27
| 8
| 地球科学学院理科基地班
| 19
| 16
| 3
| 资源学院
| 46
| 35
| 11
| 资源学院工科基地班
| 20
| 16
| 4
|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 36
| 24
| 12
| 环境学院
| 22
| 16
| 6
| 水文与水资源试验班
| 15
| 13
| 2
| 工程学院
| 57
| 42
| 15
| 地质工程试验班
| 15
| 13
| 2
|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 24
| 17
| 7
| 地质与地球物理试验班
| 15
| 13
| 2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77
| 56
| 21
| 经济管理学院
| 63
| 38
| 25
| 经济管理学院全英语教学班
| 5
| 5
|
| 外国语学院
| 14
| 7
| 7
| 信息工程学院
| 30
| 22
| 8
| 数学与物理学院
| 16
| 11
| 5
| 体育课部
| 4
| 3
| 1
| 珠宝学院
| 16
| 12
| 4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38
| 27
| 11
| 政法学院
| 21
| 13
| 8
| 计算机学院
| 28
| 20
| 8
| 总 计
| 616
| 446
| 170
|
四、推荐程序
1.各学院应提前向学生公布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并于9月28日前完成推免排序工作,按下达指标的120%确定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一周。公示内容包括推免生名单、类型及推荐依据,确无异议后于10月9日送教务处。
2.申报“学科交叉”、“创新人才”、“西部计划”、“留学计划”、“支教计划”的同学,必须于9月27日前将申请及相关材料送教务处。10月10日左右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全部推免生名单经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在全校张榜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即定榜。
五、接收程序
1.接收推荐免试生包括两个部分:接收本校推免生和接收外校推免生。教育部规定的校际交流高校名单及名额,请在相关高校网站下载。
2.各类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到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所在学校参加复试,确定导师,有关复试的表格请登录相关高校网站下载。
3.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应在10月20日前完成,接收推免生的名单必须于10月21日前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有关接收工作的其它问题,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
六、收费方式
我校从2009级研究生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取消了原来的“公费”和“自费”培养机制,开始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其标准、比例和评选办法详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08〕41号)。在办理接收外校推免生过程中,各学院须向被接收人说明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相关政策。
七、2009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焰新
副组长:傅安洲 欧阳建平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林清 汤志勇 张 骥 李鹏翔 杨 伦 胡明安 殷坤龙 诸克军 喻芒清 鲍清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鹏翔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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