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创作作品与论文的权重
我院设计艺术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的创作作品与论文的权重系数为70%、30%,即创作作品在毕业成绩中的权重分别为:60%与40%。设计艺术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应注意该专业的特点,正确处理好作品创作与论文撰写的关系。传播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仍遵循以论文作为毕业成绩唯一参数的原则。
二、关于学制年限的规定
1、我院(设计艺术学、传播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规定为三年。
2、在学期间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修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满2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9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
4、研究生中期筛选等级必须为C级以上。
5、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并落实培养计划,学完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和创作作品的开题报告,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和作品创作阶段。
6、设计艺术学硕士研究生的创作作品展出和演出后,获通过,论文答辩通过,方可准予毕业,授予硕士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作品展出和演出成绩的评审,统计五位导师给予的平均分值,为作品创作的分数)。
7、设计艺术学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有作品参加全国性的展出和演出。
8、传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通过,方可准予毕业,授予硕士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设计艺术学专业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条件:
1、符合以上条件第2、3、4、5、6、7条。
2、筛选评估总分为80分以上(含80分)。
3、已修完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研究生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优良,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入学前已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学习一年以上者可适当放宽)。
4、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研究生入学时已工作五年以上者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已通过外语水平统测)。
5、在学期间已经以第一作者(署名中国地质大学)公开发表论文一般期刊2篇或核心期刊1篇。
6、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已完成一定的论文文献阅读,资料收集以及重要的作品创作和科学研究,已完成开题报告并准备进入作品创作学位论文阶段(要求开题报告与论文答辩时间间隔时间10个月以上)。
7、 能按时完成作品创作、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