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为稳妥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制定本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加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是重要的考核内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具有准考资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考核”生均需复试。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学校研招网公告通知为准。
5. 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
硕博连读 (含提前攻博) |
普通计划 |
(0830Z3) 环境规划与设计 |
1 |
2 |
三、复试形式
采用线下现场考核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生入学前不能取得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国外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籍学位认证书);
③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⑤报考非定向就业的在职生须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报考定向就业的在职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四年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⑥本人手写签名的《复试诚信应考及保密承诺书》;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23年5月12日 09:00-10:00;
审查地点:艺媒楼1209室;
(二)复试考核内容
1.背景评估:成立至少由三名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打分。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对考生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背景评估成绩,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背景评估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考核:包括外国语水平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不少于25分钟。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外语水平考核: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采用面试及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主要考核外语听说、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外国语水平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进行全面考核。现场随机抽取试题。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3.复试总成绩
“申请-考核”生复试总成绩=背景评估*30%+外国语水平考核*30%+综合素质考核*40%。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复试总成绩=外国语水平考核*40%+综合素质考核*60%。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23年5月15日 上午08:00开始,各考生需提前20分钟到达
复试地点:东区教学楼A0307(A0308备考室)
(四)复试缴费
根据物价文件,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cug.edu.cn/xysf/(考生请使用用户名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CUG@身份证后六位,最后一位X为大写)。
(五)体检
在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实施。对于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拟录取
1.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经复试合格后第一批次拟录取。普通计划的“申请-考核”生按复试总成绩基于导师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复试合格的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英语考试后、按照相关要求确定是否拟录取。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不合格。
②背景评估不合格。
③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
④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⑤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⑥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时转档。
⑦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⑧提供虚假信息。
3.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往届生档案须于6月20日前转至学院,应届生可于硕士毕业后、博士入学前转档案;委培生、在职少骨生等定向就业学生无须转档。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4.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六、其他
1.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街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与传媒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67883476
Email:yjs21@cug.edu.cn
2.申诉渠道
学院:027-67883476;研究生院:027-67885153;校监察处:027-67884345。
监督举报邮箱:yzb@cug.edu.cn。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3年5月5日
附件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板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鉴于我单位***报考贵校博士生,如其被贵校拟录取,我单位同意与***解除劳动关系,其人事档案转入贵校,其毕业后按贵校就业政策就业。
——落款须为单位人事部门
附件4:脱产四年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鉴于我单位****报考贵校博士生,如其被贵校录取,我单位同意其至少脱产四年在校学习,并为其完成论文提供必要的支持,按时向贵校缴纳2.8万元/年的培养费,保证其毕业后接收其回我单位工作。
——落款须为单位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