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艺术与传媒学院2024-2025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新生)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我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只有本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优先享有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和其它资助项目资助的权利。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现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本次认定及审核工作的对象为2024级本科生。

2.本次困难认定工作学生申请时间为2024910日至917,班级民主评议时间为2024918日至922,学院年级辅导员审批和建档备案时间为2024923日至926

3.各班班主任或年级辅导员)需参加民主评议工作,督促民主评议成员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做好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的保密工作。

4.民主评议组成员需集中学习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与本通知相关要求与附件说明,熟练掌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流程、评议办法与认定标准,收集归档认定工作相关材料。

、认定流程

(一)学生本人申请

1.登陆xg.cug.edu.cn/xg,在线提交相关信息。(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手册及常见问答》)

2.在线提交附件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其它信息与材料。(所有材料均由学生本人签名承诺其真实性,无需相关部门盖章确认,若弄虚作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若是首次申请认定或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则需要本人将纸质材料上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于2024926日前集中提交给学院学工组各年级辅导员存档。

(二)班级民主评议

1.班级成立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包括组长和成员,建议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安全委员等7至11名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人数须占班级人数15%至30%,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负责班级认定评议和材料审核工作。申请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当年不得担任工作评议组成员。

2.所有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对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的所有信息保密,并签订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定小组信息保密承诺书》并于2024926日前提交给学院学工组各年级辅导员保存。

3.由班级助理系统管理员登陆系统,下载班级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信息,并整理学生申请认定的主要原因,家庭基本情况等认定关键信息用于评议(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手册及常见问答》)

4.小组成员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认定信息进行评议。认真核实学生本人提交的信息,严格依据认定标准,并结合日常消费情况给予评议,并详细记录“班级认定意见”、“班级认定等级”与“是否推荐走访”,特别注意评议意见与认定结果的一致性,评议不可凭空猜测,不可参差个人情感。

5.班级助理系统管理员再次登陆系统,线上提交评议结果,同时在班级档案模块上传由评议小组成员签名的评议表。并将本班认定相关纸质材料于2024926日前提交给学院学工组各年级辅导员保存,各学院按班建档,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改变,需重新提交附件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相关材料。

6.为便于暑期走访活动的进行,每个班级在班级民主评议时需推荐至少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被走访对象,所有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同学请配合协助学校完成暑期走访活动。

(三)学院审核及建档备案

1.学院审核:各年级辅导员对各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审核班级认定结果,复查认定等级是否与认定标准相符,班级认定过程是否公平公正,保存学生申请材料(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手册及常见问答》)

2.学校备案:学生奖助中心依据学院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数据予以备案建档,并从认定系统中导出数据上报全国资助中心系统备案,学院无需向学校奖助中心提交纸质名单。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手册及常见问答》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定小组信息保密承诺书》

附件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年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艺术与传媒学院学工组

20249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