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艺术与传媒学院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2年版《学生手册》中“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社会助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决定启动2021-2022学年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本科生院组织评审项目

序号

奖项

奖项推荐指标

评定方法

名额说明

1

锐鸣校友奖学金

1

差额评定

本科生限定为三、四年级学生。最终由校友冯锐和程鸣先生确定获奖学生

2

李晓光助学金

1

定额评定

大一至大四年级参评

二、评审程序

1.根据自愿原则,学生登录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优申请,提交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打印《社会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院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听取学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3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全校名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获得社会类奖学金的学生同时获评本年度校级优秀学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填写说明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A4纸张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格内容一律由系统生成打印,手写签名,包括推荐意见及学院意见栏。

2.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学院所有学生排名标准必须统一,必须填写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我院统一填写班级排名。

4.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6.学院意见栏内容不能一模一样,要有具体推荐意见,必须加盖学院公章。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能用签名章代替。

7.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8. 表格上报须有一份原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院审查,不需随表报送。

四、提交资料

1.学生在系统中个人申请的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

2.1017-21由年级辅导员进行初审。

3.1024,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组织评选。

获得学院最终推荐的学生除在线上完成系统的申请和信息填报,需提交的纸质材料为:社会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张,双面打印,1份)、获奖同学个人事迹材料(电子档)(命名为艺术与传媒学院社会类奖学金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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