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秋季中海油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9年中海油助学金申报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资助名额、标准:资助10人,每人每年5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在校本科生(二、三、四年级),学习勤奋,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50%;

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或困难。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甘肃省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海南省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六个地区的学生需优先予以认定。

4.无其他重大违纪行为。

二、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自愿申请的学生向学院学工组提交《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申请理由不得少于500字(见附件)。

2.学院评审。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院的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示。

3.学校评定。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审批。

三、提交材料

请申请中海油助学金的同学将《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一份,正反面打印),于2019年10月8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艺媒学院学工组。

四、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

中海油助学金指标

1

地球科学学院


2

资源学院

1

3

材料与化学学院

1

4

环境学院

1

5

工程学院

1

6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7

海洋学院


8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1

9

自动化学院

1

10

经济管理学院

1

11

外国语学院


12

信息工程学院

1

13

数学与物理学院


14

珠宝学院


15

公共管理学院


16

计算机学院

1

17

体育学院


18

艺术与传媒学院

1

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

李四光学院


合计


10人

附件一: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

  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doc

艺术与传媒学院学工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