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传媒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中海油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2年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及标准本科生院组织评审项目

(一)资助名额、标准2022学校下达我院中海油助学金名额为1助学金为人民币5000/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艺术与传媒学院2021级、2020级、2019级在校本科生。学习勤奋,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50%

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或困难。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甘肃省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海南省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六个地区的学生需优先予以认定。

4.遵守校纪校规,无其他违纪行为。


二、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根据自愿原则,学生登录学校新版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助学金提交申请,学院审核、打印《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申请理由不得少于500字。

2.学院评审。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院的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示。

3.学校评定。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审批。


三、填写说明

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A4纸张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格内容一律由系统生成打印,手写签名,包括推荐意见及学院意见栏。

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学院所有学生排名标准必须统一,必须填写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我院统一填写班级排名。

4.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6.学院意见栏内容不能一模一样,要有具体推荐意见,必须加盖学院公章。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能用签名章代替。

7.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8.表格上报须有一份原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院审查,不需随表报送。


四、提交材料

1.学生在系统中个人申请的截止时间为1016

2.1017-21由年级辅导员进行初审。

3.1024,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组织评选。

4.获得学院最终推荐的学生除在线上完成系统的申请和信息填报,需提交的纸质材料为:《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A4纸张,双面打印,1份)、学生电子登记照、感谢信(电子版)


艺术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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